联合公告 (1) 出售协议及买卖协议完成;(2) 创越融资有限公司代表要约人作出无条件强制性现金要约,以收购香港资源之全部已发行股份(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已拥有或同意将予收购者除外),并注销香港资源所有尚未行使之购股权;(3) 香港资源委任董事;及 (4) 上一份更新公告之澄清